課程日期 | 2016/06/14(星期二)~2016/07/29(星期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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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時間 | 每週二、五、晚上18:30~21:30 | |
時數 | 42小時 | |
課程介紹 | 本課程之設計為已具備國高中英文基礎者,並著重於為求增進並提升個人語言能力,以及進階運用於職場相關領域之勞工學員。本次課程之學科內容將聚焦於在工作職場上生活會話的應用,透過專業教材實用的內容帶領學員,應用所學並活用於工作領域,同時根據前次學員訓後及參訓意見,增列學習時數以利增加對話練習時間,期待學員在職場實用英文的領域中,能持續提升英文溝通技巧。 一、職場生活英語的各情境語言之介紹及運用 二、出差商旅及採購會議等討論與情境模擬。 三、實用商業英文之文法、發音及對話練習 師資介紹: 黃麗雯 英國蘭開斯特大學英語教學碩士 朝陽科技大學語言中心講師、中興大學、大葉大學、台中市勞工大學兼任講師: 職場英文及會話,TOEIC多益英文、 英文寫作、英文演說會話課程。 |
上課位置 | 台中市中區平等街1號3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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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 | 報名時應先繳全額訓練費用5250元、符合補助對象者:1.自付20%1050元、2.政府全額補助 | |
課程網址 | 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3.aspx?OCID=89124 | |
報名方式 |
台灣就業通-三年七萬課程 http://163.29.199.214/timsonline/index.aspx 課程代號:89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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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起訖日 | 2016-05-14~2016-06-11 | |
開課人數 | 25 | |
注意事項 | 報名時間: 2016/05/14 12:00 ~ 2016/06/11 18:00 報名及課程網址:http://tims.etraining.gov.tw/timsonline/index3.aspx?OCID=89124 ※【注意事項】 1.依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報名順序遴選審查,額滿後列備取。 2.依線上報名先後次序為主,經本會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並繳交學費及相關資 料,方完成報名手續,如超過名額請等待通知後補。 3.一律採線上報名,待本會通知收件成功後,繳交報名費以匯款轉帳至本會為主。 4.第一堂課請繳交: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份、存摺封面影本1份(退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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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資訊 | 一、報名時應先繳全額訓練費用5250元。 符合補助對象者: (一)政府補助80%:4200元,自付20%:1050元。 (二)政府全額補助100%:5250元。 二、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六十五歲(含)以上者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三、缺席時數未逾訓練總時數之五分之ㄧ,且取得結訓證書者,並填寫參訓學員意見調查表,經行政程序核可後,始可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之補助。 四、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僅投保裁減續保(勞保投保證號前3碼為075或175)及職災續保(勞保投保證號前3碼為076)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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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凡國內外高中職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報考資格)且有良好學習態度者,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 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 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1.具本國籍。 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具英語基礎會話能力且對英文溝通有興趣者尤佳。 ※學 歷:高中/職(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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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6-02-19 16:17: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