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106年9月19日於行政院公報刊登預告「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九條及第五條附表修正草案公告,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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