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華民國106年11月1日生效,「治療心房顫動之冷凍消融導管為全民健康保險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品項類別」,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06年8月24日以衛部保字第1061260385公告發布。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9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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