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 Chinese Federation Of Labour
 相關連結 網站地圖  字形:  
首頁 Home > 最新資訊 Hot News > 資訊分享

2017-08-23 15:02轉知勞動部修正發布「妊娠與分娩後女性及未滿十八歲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

「妊娠與分娩後女性及未滿十八歲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第5條及第2條附表1,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06年8月10日以勞職授字第1060203369號令修正發布。

為提供您個人服務(如:此視窗、文字大小),本網站透過Cookies記錄您的設定,並未存取個人資料、帳密。另有第三方(FB、Google、Youtube)Cookies使用之情形。當您繼續瀏覽(使用)本網站或關閉本視窗或點選同意,即表示您同意Cookies技術支援。
詳見本站Cookies說明及如何關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