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06年6月15日發布公告「客製化電腦輔助型顱顏骨固定系統為全民健康保險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品項類別」,並自中華民國106年8月1日施行。
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fileView.do?fileType=fileroot&fileName=6568befdab0a88cbd7b2d02576b7c89a435819b43af6e260b66336fc455502eb7d6f608b6ebcdde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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