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政策處 許英義出席2014年ITUC-AP職業健康與安全亞太審查會議
會議名稱:ITUC-AP Review Conference on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Progress towards Better Safety at Work’
會議日期:103年7月09-10日
會議地點: The Plaza Hotel, Kuala Lumpur, Malaysia
與會代表:來自18個亞太區國家的26個工會,共有代表27人出席,全體與會人數共34人
會議目的:為勞工爭取更好的工作環境及職業安全,以實現體面勞動的核心要素,誠如本此邀請函所陳,儘管國際工會運動在促進職業健康安全.預防事故和改善職業病等事項不斷努力。然而,灰暗的現實問題仍然存在,因此希望藉由本次會議,重新討論並審視:
1. 各國家有關促進職業健康及安全的措拖。
2. 確認在改善工作場所有關職業健康及安全等問題將遇到的挑戰。
3. 研擬具體計畫及標準以求改善工作場的職業健康及安全問題。
會議實施效益(心得感想):
本人有幸參與此次ITUC-AP OHS會議,聆聽各國代表介紹國家重大工安事故的前因後果、重大災害發生前、中、後勞工所面臨的困境等,而本人代表全總,亦於會議中就我國勞工所面臨的困境(高工時、低收入)提出相關介紹及說明,會後更與各國代表交換意見,是本次會議受益良多,爰略述心得如下:
1.主要國家案例:本次會議介紹的主要重大事故,如日本核災、巴基斯坦大火、孟加拉大樓崩倒…等,似乎都強烈凸顯各該事故的主管機關人員,事前的輕忽、事後的缷責、重建的緩慢…等態度,彷彿電影重播反覆在你我的生活中發生。尤以孟加拉的情形,更令人為之動容,孟加拉代表於會議中不斷表示,該RANA大樓早在事故發生前,已遭員工多次投訴其危險,甚至在被列入危樓的情形,且眾多人示警的狀況下,悲劇仍然發生;而該國官員的心態在事發前的輕忽,無疑是改變或降低損害最重要的時刻,縱使政府事後說明一定嚴懲不法官員,已於事無補。
2.承上,本次會議其它國家案例中,例如阿富汗、土耳其等亦先後提出職業場所安全性的重要,更提出政府如果無法確保職場工作的安全,或有意無意的疏忽,其實都應該可以被人民控訴政府所為是一種謀殺,一種罪行。
3.因此在第二日報告前,後學仔細回想我國的情形,或許真的應該感謝我們身處的這個國家、土地、政府、勞動部、工會先進及每一位辛勤的勞工同仁們。台灣似乎已脫離了前述國家重大工安事故頻頻的窘境,然而需面臨的則是另一個更棘手的困處,高工時延伸的健康問題、收入無法支應生活開銷,低生育率…彷彿進入了另一種的惡性循環。後學爰因此在7月9日全總案例報告中提出並詢問各與會同仁:是否有更好的方法能夠改善勞工當前所面臨的問題?
4.日本與新加坡提問:在全總案例報告完畢後,日本及新加坡先後提出相關問題及感想,其共同點為:高工時的部分或許是我們這些國家共同的處境。日本代表:很訝異台灣在過勞的案例及情形,與日本當下的勞工處境非常相似,並詢問我國對於警察的過勞及組織工會的權利有何看法?新加坡代表:除認同日本代表的提問,並肯定我國在法律修正的努力之外,另行詢問我國現行「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外傷導致者除外)之認定參考指引」,如何判斷過勞的成立?後學依據我國現行法令逐一回答後,主持人Francis亦不禁提出看法,並表示因自身來自韓國,其實也都面臨相同問題。
2014年ITUC-AP職業健康安全亞太審查會議-吉隆坡http://www.cfl.org.tw/news.php?action=cont&sn=67
Posted by 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Chinese Federation Of Labour on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