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免「作秀」、「轉進」之譏,
陳菊辭職前應先善後
針對對勞委會陳菊主委因高雄捷運泰勞抗暴事件而正式宣佈辭職下台,全國總工會對陳主委形式上建立政務官責任政治表率的作法表示肯定,但若陳主委及民進黨政府企圖轉移焦點、逃避責任、累積政治資本,全總則完全不能接受。
全總指出:陳主委雖然一再表示對泰勞抗暴事件的諸多批評與政治責任「概括承受」、「歡喜承擔」,但是除了辭職以外,卻並未看到實際的負起任何政治責任;由賴副主委率領完成的泰勞人權調查報告,也高高舉起、輕輕放下,認為勞委會只有「監督不周之責」。陳主委一開始就提到的「有力人士」,也被草草帶過。
立法委員、全總理事長林惠官認為:陳主委這種作法,跟本是「名為負責、實為卸責」!這對於陳主委念茲在茲的「三十年的人權奮鬥」,是完全自相矛盾的!
林惠官表示:所謂「責任政治」的真諦,並非名為下台「負責」,實為博取同情以保持政治形象不損,甚至為轉換跑道積累民意聲望。真正的負責,是除了辭職以示承擔政治責任的風骨以外,更要扛起對外勞抗暴事件善後的責任,也就是必須盡其所能讓真相水落石出,並對啟動外勞政策改革做出最後的努力,以為台灣樹立「責任政治」的典範。如此,既能讓陳主委「人權鬥士」的美名不致於留下污點,也能讓全國人民與媒體據此一政治道德評準有效月旦約束爾後政客的作為。
據此,林惠官指出,陳菊在離開勞委會之前,至少應完成下列幾件無量「功德」:
一、 為避免檢調單位追查無疾而終,為避免此案與伊清楓命案、319槍擊案等重大政治案件同樣地不了了之,為避免總統府蒙上不白之冤,陳菊應無所顧忌地說出「有力人士」究竟是誰?
二、 為有力打擊剝削外勞的吸血共犯集團,為嚇阻政客不再染指外勞仲介大餅,陳菊必須公佈所有曾向勞委會關說外勞引進的立委名單,包括現任與已卸任者。
三、 為整頓主管外勞事務之行政單位,陳菊應從嚴提報懲處所有失職官員與公務人員。
四、 為徹底洗刷此次台灣人權記錄的恥辱、重新贏得國際社會對台灣「人權治國」的信任,也為落實保障外勞的勞動權益,陳菊應推動與國際接軌的外勞政策改革準備工作,包括允許外勞能自由轉換雇主的權利、輔導外勞組成工會等,並邀集所有關心外勞之勞工及人權團體,就外勞政策作全面性的徹底檢討,以減少勞委會主委繼任者的改革障礙。
全總認為,倘若陳菊果真實現上述善後任務,台灣社會必定會對陳菊回報以和現在極不一樣的政治評價,起碼不會讓人們覺得,她的去職,一方面是以退為進的鋪路,二方面是扮演著這場危及綠營高層政治風暴的冷卻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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