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常務理事 謝秀櫻出席2015年ITUC-AP第11屆區域執行局會議
會議名稱:11th Meeting of the ITUC-AP Regional Executive Bureau
會議日期:2015年5月12日
會議地點:Orchid Country Club
會議內容:
議程
1. Opening and Roll Call
2. Adoption of Agenda
3. Preparations for the 3rd ITUC-AP Regional Conference
4. Any Other Business
討論提案
1. ITUC-AP第3屆代表大會召開地點:
-澳洲代表,表示希望能夠繼續在尼泊爾加德滿都舉行,表示在報告中顯示尼泊爾尚有完好及稍微受損的住所 和場所供開會使用,且如此可以表現出大家團結一致的心,而不只是給予同情。
-日本.印尼.斯里蘭卡.臺灣.菲律賓.庫克群島皆表示曾經歷過類似災害,認為更換至其他地點較為妥當。
-台灣代表於此案中發表意見如下:臺灣曾經歷過7~8級的921大地震,當時的人民水深火熱.苦不堪言,各國 人員應專心於賑災救援行動;若此會議仍在現地震災區尼泊爾舉行,將只會增添紛亂且有礙於賑災活動之進 行。接下來未知的大大小小餘震也可能對大家的安全造成威脅,帶給尼泊爾更大的傷害。會議還是有機會 在尼泊爾舉辦,但不是這次,也不該在這個時候。
-最後討論表決開會地點為印度(表決中只有澳洲代表堅持己見)。
2.ITUC-AP第3屆代表大會召開時間:
-經討論後,由秘書長提出結論,大會時間將於7月31日至8月3日舉行。
3.對於地震災區尼泊爾之相關救援行動:
-於會議中通過了此項計畫(募款)。
-促請秘書長推行募款所需之相關細節流程,以協助募集款項。
4.秘書長解說,他並沒有權力去核准在第3屆代表大會後之活動。原定8月舉辦的ITUC-AP第8屆青年領袖培訓課程(8th Youth Leadership Course)之邀請信,應在代表大會原訂日期後發送出去,但由於這次的會議已延期,因此秘書長要求區域執行局批准,授權予他,進行邀請函的問題,讓準備工作得以順利。
區域執行局通過此項要求。
2015年ITIC-AP第11次區域執行局會議-新加坡http://www.cfl.org.tw/news.php?action=cont&sn=124
Posted by 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Chinese Federation Of Labour on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