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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7萬課程「職場英文班」

課程日期 104.05.11~06.18
課程時間 每週一、四、晚上18:30~21:30
時數 36小時
課程介紹 本會於開課程進行需求調查,語言類一直是本會會員工會及所屬會員等,相對認為屬於個人第二專長的重要項目,不論是現今個人在職場或工作場合上等,第二外語的需求是逐漸增加,尤其是英文類;雖然英文為我國國民教育所著重之語言類,但如果沒有長期反覆使用或練習,語言能力則容易漸弱,又本會及所屬會員工會等,常有國際性的勞工會議,英文更是會議中的共通語言,有感於此,本會乃辦理進階職場實務用語,期能在短期學習中,再次誘發學習動機,並促使勞工學員等更精進使用第二外語。

本次課程以教材講授為主,依各單元主題講述並練習;除教材中聽力與閱讀的安排外,學員需尚須應用教材內容,於課室活動中進行個人或團體活動表達,例如: 口語訪談,對話或主題簡報。
課程進行及結訓前亦將不定期實施測驗,確認學員之學習成效,並增加英語檢定試題介紹與練習,認識TOEIC多益英文檢定,此為職場英語檢定測驗之一,為有意報考者預做準備,以達成本課程促進學員持續學習動機及精進第二外語之目標。

師資介紹:
黃麗雯
英國蘭開斯特大學英語教學碩士
朝陽科技大學語言中心講師、中興大學、大葉大學、台中市勞工大學兼任講師: 職場英文及會話,TOEIC多益英文、 英文寫作、英文演說會話課程。
課程進度內容 日期 時間 時數
課程準備:認識職場英文;課程介紹,進行前測。 104年5月11日
星期一
18:30~21:30 3
聽力與閱讀:面試英語,求職廣告;文法:“how” question, preposition of time 104年5月14日
星期四
18:30~21:30 3
聽力與閱讀:處理銀行業務, 新進人員介紹;文法:“who” & “why” question, subject-verb agreement;課堂活動:對話 104年5月18日
星期一
18:30~21:30 3
聽力與閱讀:請假,公司政策;文法:“what” question, subordinating conjunctions 104年5月21日
星期四
18:30~21:30 3
聽力與閱讀:氣象預報,辦公室遷移;文法:Where” & “when” question, 104年5月25日
星期一
18:30~21:30 3
聽力與閱讀:場地,飯店預約,使用辦公室設備;文法:Yes/ No question, relative pronouns;課外補充:英文檢定試題 104年5月28日
星期四
18:30~21:30 3
聽力與閱讀:會議記錄;文法:relative pronouns;課堂活動:句子寫作 104年6月01日
星期一
18:30~21:30 3
聽力與閱讀:下訂單,商業交易;文法:”choice” questions;課程活動:電話接聽 104年6月04日
星期四
18:30~21:30 3
聽力與閱讀:出差,做問卷;文法:“tag” question, simple present 104年6月08日
星期一
18:30~21:30 3
聽力與閱讀:商品瑕疵,抱怨;文法:statement, progressive tense & present perfect tense;課程活動:後測 104年6月11日
星期四
18:30~21:30 3
聽力與閱讀:重要約會,行銷技巧;文法:active & passive voice;課程活動:推銷買賣 104年6月15日
星期一
18:30~21:30 3
聽力與閱讀:未來展望;文法:participial phrases;課程活動:主題式口語表達課外;補充:英文檢定試題 104年6月18日
星期四
18:30~21:30 3
上課位置 台中市中區平等街1號3樓
費用 自費全額4,750元、符合補助對象者:1.自付20%950元、2.政府全額補助
課程網址 http://163.29.199.214/timsonline/index3.aspx?OCID=76837
報名方式
台灣就業通-三年七萬課程
http://163.29.199.214/timsonline/index.aspx
課程代號:76837
簡章下載 下載
開課人數 25
注意事項 報名時間:2015/04/11 12:00 ~ 2015/05/08 18:00
http://163.29.199.214/timsonline/index3.aspx?OCID=76837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網站公告之上課日期及授課時間僅供參考,實際上課時間請洽本會確認。」
※【注意事項】第一堂課請繳交: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份、存摺封面影本1份(退費用)
繳費資訊 一、報名時應先繳全額訓練費用4750元。
符合補助對象者:
(一)政府補助80%:3800元,自付20%:950元。
(二)政府全額補助100%:4750元。
二、全額補助者: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獨力負擔家計者、更生受保護者、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中低收入戶、六十五歲(含)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等在職勞工為全額補助對象,報名時須備齊相關資料。
三、參訓學員須取得習結訓證書,且缺席時數未超過訓練總時數四分之ㄧ,並填寫參訓學員意見調查表經行政程序核可後,方得申請及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本計畫之補助。
四、參加職前訓練期間,接受政府訓練經費補助者(勞保投保證號前2碼數字為09訓字保之參訓學員),及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檢核表僅為裁減續保及職災續保之參訓學員,不予補助訓練費用。
備註 資格條件:
凡國內外高中職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報考資格者)、且有良好學習態度,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本國籍。
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發布日期 2015-02-10 09: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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