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9本會温國銘理事長出席「數位時代促進職業安全衛生之數位科技應用」APEC工作坊
勞動部於臺北時間111年10月18日及19日舉辦「數位時代促進職業安全衛生之數位科技應用」APEC工作坊,邀請各國專家學者及國際勞雇組織代表,和我國職業安全衛生領域的專家學者,就數位科技運用及COVID-19疫情對職業安全衛生所帶來的衝擊進行討論,同時構思數位科技於職業安全衛生領域應用的創新途徑及案例分享。
本會身為國際工會聯盟成員,協助台灣勞動部力邀本會上及組織專業主講者國際工會聯盟亞太區會(ITUC-AP)Francis Kim Upgi主任擔任與會嘉賓,於第二日工作坊時針對亞太區狀況給予務實見解。本會温國銘理事長也針對台灣狀況給予演講回應。
發言逐字稿如下:
首先,由於數位科技的提升與產業轉型,許多新興產業逐漸發展甚至普及化,受雇勞工與雇主間之勞動關係與其他勞務提供關係,如承攬關係漸次模糊,難以釐清界線,例如餐飲外送人員,因為數位技術而大量發展,以往難於想像,目前我國數位平外送員數量龐大,更經常為了搶單在外奔,造成職災,而其與平台之關係如果不屬於勞動關係,則其無法適用用勞基法職災補償制度可知,政府似應迅速釐清其關係或建立類勞動關係制度,以使其能獲得我國職災補償制度完善保護。
3D列印科技近年用在醫療產業及工業,勞動部勞安所的研究顯示,參與3D列印人員常遭遇工作姿勢不良、擦傷、粉塵造成肺部受損、噪音等,確實帶來傷害。其他飛行無人機操作科技、使用AI人工智慧之智慧機械之產業,人體與機器共同完成工作任務而且工作地點越來越多元,過程中累積的肌肉關節損傷、失聰失明、呼吸道與心血管問題、背負的心理精神壓力,皆期待政府深入研究。本次論壇標題是「運用數位科技促進職業安全衛生的數位科技運用」,可是我們更應注意的是預防數位科技導致的職業病和職業災害,為勞工們改善職場環境,例如是否要在職業衛生安全相關規則當中,規定整體科技設備設計須逐年改善,符合人體工學,降低肌肉勞損、設備與儀器操作有感應防呆機制,勞工操作不當時立刻暫停運轉以及良好通風設備等措施,外送員若是超速,手機可以感應超速發出警示。
並且建議政府應規範,各產業事業單位若為高風險行業,每位勞工每年須進修施作安全及職業安全衛生時數課程,越高職災風險上課時數要越長、頻率越多,每年或每兩年都要重新上課,政府也要稽查課程品質。良好職前教育是雇主最大責任。若沒有落實職業訓練,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應對雇主加重罰則。
人體有健康及心理所能承受的限制,為配合科技所導致的過勞與職業傷害,此時此刻正在發生,就連一般坐辦公室的上班族長期使用電腦,都會導致肌肉傷害和眼睛疾病,甚至下班後,因網路科技,幾乎找不到工作與下班後的界線,只要有手機的地方,就會被交辦任務,更因人不在辦公室,所以網路上交辦的任務幾乎沒有加班費。這些人機互動過程所累積的情緒勞動,並不是斷一隻手指或少一條腿如此明顯的職業災害,但精神壓力可能令新一代的年輕人對於現行的工作狀態厭倦悲觀,進而被網路上看似誘人的工作詐騙職缺吸引,而失去判斷力,前往風險國家遭受詐騙,而令台灣失去珍貴的勞動力。即使沒有被詐騙,持續不斷重複這樣的工作型態,也會令年輕人身心靈健康受慢性傷害,許多早期認為是中老年者才會罹患的慢性疾病,都在年輕化。身心科及精神科患者數量,逐年攀升。
無論是顯性的風險,或是隱性的心理精神傷害,政府需要針對公私部門、中小企業、企產業工會進行職場健康管理的觀念說明及法規普及,並且要強制要求高風險產業雇主,例如營造業、工業、科技廠投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若無投保,發生職業災害或過勞死亡事件,應加重罰則,並加強勞動檢查。
其實台灣已經有相當多職業衛生安全的法規,但是最重要的是實踐這些法規,落實勞動檢查,揪出過勞和不良企業予以改善,保障勞工權益。
並且有關職業災害議題,應舉辦更多團體協約觀念說明會,或在每一年的勞工教育訓練補助工會辦理團體協約法課程,並且建立良好的輔導系統,政府應輔導更多工會和企業、商業雇主,簽訂友善職業安全衛生的協約,定期2-3年重新檢視。各企業承諾提供完善的職前訓練及預防措施,納入團體協約明文保障。每種職業需要的標準措施都不同,透過團體協約與各公司勞資會議,才能真正針對每間公司、產業、職業狀態做出符合每個職場獨特性的規範。落實團體協約、參與勞資會議,改善基層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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