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 Chinese Federation Of Labour
 相關連結 網站地圖  字形:  
首頁 Home > 最新資訊 Hot News > 新聞資訊

2007-05-17 19:35勞保條例協商未成,全總表示遺憾 一律強制納保,全總籲從長計議

勞保條例協商未成,全總表示遺憾 
一律強制納保,全總籲從長計議
 
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於96年5月17日中午,針對《勞工保險條例》各版本修正案,進行了朝野協商。很遺憾的,由於各黨立委對第6條條文仍有不小歧見,以致協商並未達成。
 
同時參與今日協商的全國總工會理事長、立法委員陳杰在遺憾之餘表示:讓全體勞工都能加入勞保,立意良善,但是修法亦需體察社會實際情況與需要,否則很可能遭致反效果。
 
目前《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規定5人以上事業單位雇主必須為其員工強制加保,但部分委員所提草案將第6條修改為不分人數強制納保,全總呼籲從長計議,原因如下:
 
一、部分工時勞工受僱常有空窗期,改為雇主強制納保恐將損其權益!
 
以營建業為例,營建業勞工普遍為無一定雇主勞工,受僱常有空窗期,一旦強制由雇主納保,他們將首先損失空窗期的年資;其次,不同單位間轉換登記,常需一定時間,這也對勞工不利;再者,空窗期若遭遇任何職災傷害,將無法獲得賠償給付。顯然對無一定雇主勞工而言,驟然實施強制納保,並非良策。
 
二、將進一步惡化微型企業員工權益!
 
國內有大量雇用四人以下員工的微型企業,比如街頭巷尾的香雞排或麵攤,雇用人數極少,而且勞僱雙方同時勞動、勞動強度很高,雇主也缺乏專門的人手處理為員工加退保及申請各種給付相關事宜。原本職業工會為這些微型企業的勞僱雙方提供了很好的替代方案,讓勞僱雙方都可較為高枕無憂。無奈政府在一方面大力宣傳推廣微型企業創業的同時,何以卻又對他們設定與中大型企業完全一樣的強制納保標準、讓微型企業的勞僱雙方都被迫接下這不可承受之重?對比勞退新制實施後,大量雇主明白要求勞工自行吸收6%提撥,而勞政單位也鮮少嚴查的事實,微型企業雇主勢必將增加成本轉嫁於勞工,進一步惡化這些最弱勢勞工的權益!如果政府只會畫大餅、搞表面功夫,卻讓基層勞工受害,於心何忍?
 
三、勞保之相關給付及職災認定條件過嚴!
 
另外,在國內的勞政單位實務上,目前《勞工保險條例》之傷病給付、醫療給付和殘廢給付,以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之相關給付的請領資格認定上,都以「本業」為限。在工作不穩定、基本薪資多年未調整的情況下,為了養家活口,大量的勞工或者必須兼職,或者實際從事工作與投保單位執業項目不同,也造成常常發生明明是職業災害,卻無法被勞保局認定的不公平情形。究竟何為「本業」?勞工明明因工作受傷、致病,卻因為勞政單位的食古不化而無法獲得給付的例子,所在多有。現在勞委會卻又要美其名曰強制納保,卻完全缺乏配套措施,也不管可能對勞工造成的各種效應,這不是把全國八百萬勞工當白老鼠嗎?
 
陳杰表示:全國總工會站在全國八百萬勞工立場,一定會對所有勞工相關法案嚴格把關,仔細研擬對全體勞工最有利之方案。也請全國勞工給予支持與肯定!
 
新聞聯絡人:全國總工會秘書長 胡國康
電話:(02)2366-0111 / 0910-667-678
傳真:(02)2369-6111 電子信箱:cfl.labor@msa.hinet.net
為提供您個人服務(如:此視窗、文字大小),本網站透過Cookies記錄您的設定,並未存取個人資料、帳密。另有第三方(FB、Google、Youtube)Cookies使用之情形。當您繼續瀏覽(使用)本網站或關閉本視窗或點選同意,即表示您同意Cookies技術支援。
詳見本站Cookies說明及如何關閉使用